10月12日,原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芦淑芳带领市国资委督导检查组,到北化集团督导检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北化集团党委副书记吴瑞峰,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淑华及相关部室人员迎接检查。
检查中,督导检查组听取了北化集团就物业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专班组建、垃圾分类承诺书签订、职工参与社区“桶前值守”、物业管理“三率”落实以及有关宣传引导工作的汇报,并就落实“两个条例”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与北化集团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取汇报后,督导检查组一行到现场检查,并指导工作。
芦淑芳对北化集团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总体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对北化集团坚持“党员带头、总部带头、专班带头”积极推进垃圾分类管理的主要做法,以及承诺书签订、社区“桶前值守”等工作开展情况表示赞许。同时,芦淑芳希望北化集团继续贯彻落实好《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