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2月2日至13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刘文超,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张荣立,财务总监吕德明,副总经理张建、孙绍刚、苏建军,纪委书记徐勇,副总经理何燕卿,总工程师陈宇等领导分别带队,总部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成立了9个检查组,分别对所属27家单位进行了节前综合安全检查。
针对此次安全检查,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生产型企业安全检查表和非生产型企业安全检查表,检查表中有三项特别检查项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制定情况及安委会调整情况;京化纪发﹝2015﹞1号文落实情况;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调查 摸排情况。
检查组深入到各基层单位,依据检查表的内容,听取了各单位负责人关于节前安全检查的组织落实情况、节前安全教育、节日期间生产经营情况、加班及值班安排、应急保障措施等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针对生产型企业,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库房、罐区、关键生产装置、配电室、燃气及危化品使用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和车间、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等项目;针对非生产型企业,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电梯、消防中控室、配电室、燃气及危化品使用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项目。
针对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与各单位进行了情况交流,要求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防春节期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及全系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