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5年工作会议精神,4月10日,集团公司召开了强化计提减值资产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会议。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吕德明、纪委书记徐勇、集团公司专项效能监察指导小组成员、部分基层单位分管纪检监察、财务工作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纪委书记徐勇从开展计提减值工作的意义、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工作体会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总结了集团公司2012年以来开展计提减值专项效能监察的工作情况。
自2012年开始,按照集团公司董事会和刘文超总经理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由集团监察部牵头组建了计提减值资产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指导小组,指导涉及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单位全面梳理计提减值资产,制定计划,采取措施,积极清欠和核销。通过三年来开展计提减值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取得了经济效益,完善了企业管理。
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吕德明结合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分别下发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强调了加强对已计提减值资产的管理和追究管理责任的重要性。吕总指出,资产减值准备及财务核销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产、债权、管理及管理造成损失责任追究等方面。他要求,加强对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效能监察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追讨措施,加快实物资产的盘活变现,尽可能减少国有资产损失;各企业领导人要高度重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工作,在年中述职中应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状况及处置情况做出详尽说明,并就资产回收已采取的措施及结果进行专项汇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落实资产风险防范措施,完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的内部控制机制;对由于管理原因造成资产损失,应根据《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领导人员一是要加强管理,减少或避免新的计提减值的发生;二是对历史上产生的问题,现任领导要承担责任,承担工作,采取措施;三是对计提减值资产专项效能监察的考核要高度重视,组织好追缴工作,集团将在年底考核中,对于不能很好开展或效果较差的单位,给予考核分最高2分的处罚。
会上,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王文波对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强化计提减值资产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做了重点说明。